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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动态

合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创业线上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2-3     浏览次数:5399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工作,合肥市人社部门全力开展求职招聘、就业失业登记、补贴资金申请、创业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等线上服务,真正实现网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创业帮扶不止步,规范管理不放松,全力稳定全市就业局势。

1)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招聘、应聘服务。

暂缓开展各类现场招聘活动期间,广大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关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rsj.hefei.gov.cn)“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栏目或访问http://60.173.235.14/web/index.html进入,办理网络招聘事宜及求职者投递简历等相关业务。

2)就业和失业登记服务。

劳动者可以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在线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申请。

3)《就业创业证》电子证申领。

办理《就业创业证》电子证业务,可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获取《就业创业证》编号。

4)劳动用工登记。

劳动者可通过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rsj.hefei.gov.cn)“网上办事-公共服务(单位)”栏目办理“劳动用工登记”事项。

5)就业创业政策咨询。

劳动者可以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就业政策微课堂学习和了解就业创业政策,也可以拨打市人社部门咨询电话0551—63536163、63536358咨询。

6)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劳动者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可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线上申请,电话联系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后,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通过拍照扫描以微信或QQ方式传给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审批通过后,将电话或公示方式告知。

7)就业困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劳动者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业务,按季申报,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在线填写申请,实行网络或部门间信息共享协查核验,劳动事务代理机构汇总申报。

 

8)单位公益性岗位申请认定。

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可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可以通过拍照扫描以微信或QQ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9)公益性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按季在线申请并填报岗位补贴申报信息。用人单位按季通过邮寄方式,向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10)单位社保补贴(企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员工制家庭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按季在线申请并填报社保补贴申报信息。用人单位按季通过邮寄方式,向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纸质申请资料。(社保征缴明细无需提供)

11)免费线上创业服务。

市人社部门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长期为广大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项目答疑、投融资对接、导师服务、创业活动报名等线上服务。劳动者可以登录“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获取免费创业服务。

12)高校毕业生求职。

高校毕业生可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rsj.hefei.gov.cn)“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栏目或访问http://60.173.235.14/web/index.html进入,办理网络招聘事宜及求职者投递简历等相关业务。也可以登录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用人单位需求信息,进行线上应聘。

1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

 高校毕业生可以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在个人办事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一次性就业补贴人员申请表,进行在线申报。

14)高校毕业生了解和咨询就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合肥市人社局官网和“合肥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也可拨打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相关业务科室电话0551—63536163、63536358咨询。

15)高校毕业生就业、档案查询等业务。

毕业生可以通过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栏目,查看“网上办事”栏目,进入“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可以申请档案转入、档案转出、证明申请、网上报到等网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16)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劳动者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社保办事——技能提升补贴,按照软件提示办理。

17)失业保险金申请。

劳动者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社保办事——失业保险金申领,按照软件提示办理。

18)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用工服务。

 人社部门建立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一对一”工作联系机制,建立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为每户企业明确一名“人社服务专员”,负责协助各企业做好员工招聘工作,及时解决重点企业用工难题。

 

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人社服务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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